1996–2007
奠基期
讓家庭照顧者被看見
奠定組織基礎
1996 年的台灣,九成以上的家庭照顧者中都是女性。一群女性專家學者、立法委員、社會工作者發起成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(家總)。創會理事長曹愛蘭曾說,家總成立緣起於「一群女人的悲願」,希望改寫命運。
但在一個沒聽過「家庭照顧者」,連長照議題都還陌生的台灣社會,爭取家庭照顧者權利與福祉,難上加難。因此家總成立之初的首要工作,是與老人、身障、婦女團體合作,共同催生長照服務、喘息服務等「照顧資源」。
此外,隨著照顧悲劇事件零星出現,家總積極發聲,2005 年家總首次提出「家庭照顧者權利宣言」,鼓勵家庭照顧者善待自己,也讓社會看見家庭照顧者的困境與貢獻,並訂定 11 月感恩節為「家庭照顧者關懷日」,提醒社會重視這群犧牲青春、健康、收入,「生命被按下暫停鍵的隱形人」。
讓家庭照顧者從隱形走向被看見。